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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工商银行转发人民银行《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继续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》的通知
来源: 日期:2007-08-09

  中国工商银行转发人民银行《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继续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》的通知
  1997年11月7日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分行,计划单列市分行: 

  现将人民银行《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继续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》(银发[1997]437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向总行反映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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